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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意外险时的受益人填谁?

意外保险 普兰保 2年前 (2022-08-25) 454次浏览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日本已故著名作家野坂昭如曾在其代表作《萤火虫之墓》中感叹“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野坂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残酷痛苦表现出如此的情感也就不足为奇了。几年后的今天,这句话又开始成为一个热点,因为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意外伤害和危险。在这个时候,购买生活意外伤害保险似乎是非常必要的,但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往往会面临同样的问题,那就是谁写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

事实上,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不仅类似于电影《盲井》中残酷的保险欺诈悲剧,还源于保险和赔偿过程中因意外险受益人纠纷过多而引发的各种闹剧。因此,选择一个好的意外险受益人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各种互联网平台都推出了很多性价比极高的意外险。但是,受益人无法指定。为什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首先,我们来看看意外险受益人能写谁。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受益人的指定

  • 1)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
  • 2)被保险人在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 3)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监护人可以指定受益人。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对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规定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前半段的规定,

无论是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还是意外伤害保险,在一般性质的人身保险中,

受益人以两种方式指定:

  • 首先,只能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确定:
  • 第二,受益人由投保人确定的,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但不得以书面形式批准。

由此可见,被保险人的同意在指定受益人的过程中至关重要。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指定行为无效。

本条第二款规定,

  • 一是雇主可以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但在指定受益人时,仍需被保险人(即劳动者)同意;
  • 第二,即使被保险人同意,雇主仍只能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为受益人,不能指定他人为受益人,否则指定无效;
  • 第三,被保险人自行指定的,可以指定任何人为受益人,不受规则约束。

本条第三款规定,

  • 首先,当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此时被保险人的行为受到限制,指定受益人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必须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被保险人指定的同意,即被保险人监护人的同意;
  • 第二,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仍需被保险人监护人同意,原因与第一种情况相同;
  • 三是被保险人监护人直接指定受益人。

如果对上述指定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保险法解释(三)》第九条,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有争议的,除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当分别处理

第一,受益人同意“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是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受益人应当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

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不同主体的,受益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

第三,受益人的协议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视为未指定受益人。

举例:

当许多人在婚后为自己分配高保险金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时,他们通常会指定他们的配偶为受益人,但一旦离婚,情况就会变得有点复杂,因为前妻或前夫作为高保险的受益人当然是不合理的。但保险受益人在离婚后会自动取消吗?

比如郭靖买了100万意外险,指定受益人是黄蓉。后来他们离婚了,郭靖娶了华正,郭靖没有及时改变受益人。如果郭靖意外去世,这100万给谁?

郭靖意外伤害保险的指定受益人是他的妻子黄荣。离婚后,受益人没有及时更改。郭靖因意外死亡,保单受益人为妻子黄荣,属于受益人指定不明的情况。根据《保险法解释(3)》第九条第三款,保险金作为郭靖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受益人的顺序和份额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数人或者一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享有同等份额的受益权。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法律对受益人的数量没有任何限制,完全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独立决定,即受益人的数量可以是一人或多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依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为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本条第二款规定,受益人多人时,规则如下:

(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已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可以根据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确定进行确定

(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虽指定受益人但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享有同等受益顺序的受益权;

根据《保险法解释(三)》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人数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依法放弃受益权或者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受益份额;保险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知的,受益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受益份额

(一)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二)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相应比例享有;

(三)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同一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顺序无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

(四)同意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同一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无其他受益人的,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相应比例享有。

在学习了以上知识之后,让我们学习为什么许多在线意外事故保险不能指定受益人。下图是新华人寿意外事故保险的基本条款,尽管条款明确规定可以更改。然而,官方客户服务部解释说,受益人不能更改。

意外伤害保险并非不能指定受益人,但正如文章开头所说,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中限制了具有高性价比风险的意外伤害保险。例如,新华社的答复是,对于新华社智尊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您想指定受益人,您需要投保可以指定受益人的产品。

安联所有的死亡意外伤害保险在投保时也是默认的,但受益人可以在投保成功后进行变更。客户服务解释是一个系统的原因,但由于在投保时不允许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考虑了道德风险的存在。

综上所述,如果单纯依法,意外险受益人可以自行指定谁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拒绝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外的人作为受益人,以规避风险,只能等到承保后再修改。另外,考虑到意外险赔偿的风险和复杂性,在指定受益人时一定要慎重选择。

以上便是投保意外险时的受益人填谁?的所有内容,假如你也是不清楚怎么选择最合适自已的意外保险产品,可以加上微信咨询普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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